根据《江苏省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实施办法》(苏群组发〔2013〕20号)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及时组织“回头看”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回头看”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对照省委和学校的部署要求,对前段工作逐项进行“回头看”。
一看学习教育是否扎实。主要看是否认真学习了学校规定的学习材料,反对“四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是否增强,是否做到了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二看查摆问题是否聚焦。主要看征求意见是否深入,是否紧密联系实际,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找准了问题。三看自我剖析是否深刻。主要看对照检查材料衡量尺子严不严、查摆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整改措施实不实。四看谈心交心是否充分。主要看基层党委(总支)书记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特别是平时有隔阂、有误解的同志之间,是否进行了谈心交心,两校合并后的班子成员之间是否进行了谈心谈话。五看开展批评是否认真。主要看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否贯彻了整风精神、开展了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自我批评是否揭短亮丑,相互批评是否动真碰硬,对待批评意见是否态度诚恳、虚心接受,是否回应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六看边查边改是否见效。主要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提出了实质性的整改措施,做到了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真转真改。是否抓紧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是否有规可依、有规必依、令行禁止,是否强化正风肃纪,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通过“回头看”,真正看出问题、找到差距,不足的要“补课”,不够的要“加把火”,走了过场的要坚决返工重来。
二、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紧密结合实际,抓住单位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准焦距、找准穴位,责任到人,下大力气抓好整改。
(一)聚焦“四风”抓整改。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归类,进一步聚焦“四风”问题,区分班子和个人,思想、工作和制度,当前和长远,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前段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中已经初步解决的问题,要抓好巩固提高,防止反弹;尚未解决的问题要纳入整改方案,加大跟踪力度,抓好整改落实;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列入整改事项,迅速跟进解决,确保即知即改。
要把整改“四风”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整改部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结合自身实际和职能职责,确定整改重点,分类施策抓好整改,分别回应群众关切。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深挖形成“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把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
(二)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文风。严格实行会议的审核和报批制度,针对性不强的会议尽量不开,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不开准备不充分、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会,可合并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不做冗长无味的发言,不搞没有实质内容的检查,不以文件来落实文件。按照“短、实、新”的要求,切实改变“长、空、假”的不良文风。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切实整治“庸懒散”,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解决作风不实、服务不到位、不作为、工作懈怠和不尽责、协作精神不够、大局意识不强、纪律松弛、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工作效率不高问题。
3.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在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4.整治侵害学校利益和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学校事业发展中损害学校利益和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
(三)强化正风肃纪。综合运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集中开展一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着重关注重点班子和关键岗位干部。对领导班子存在突出问题的,要认真整改并进行组织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要加强教育、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强化纪律监督、效能监察和专项审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审计职能部门在正风肃纪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机制,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要进行严肃教育或组织处置。
三、加强制度建设
深入分析产生“四风”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抓紧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认真梳理已有制度。对已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列出制度建设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要予以重申,着力抓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切实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反对形式主义方面,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党委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反对官僚主义方面,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教职工党支部、学校班级,畅通师生员工诉求反映渠道的制度;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完善重大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会议、文件、活动管理办法,完善公务接待等管理规定;反对奢靡之风方面,重点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
要把建章立制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中之重的工作,作为整合教育教学资源,彰显办学特色,引导全体教师严谨笃学、全体学生积极向学的重要保障,抓紧抓实。校级层面的建章立制情况将及时报告省委督导组。各院(处)领导班子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及时报送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强制度公开和宣传,推动制度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让群众监督制度执行情况。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者,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校党委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各单位贯彻落实省委和学校出台各项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四)严格督导把关。学校各督导组要加大督导工作力度,推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深入开展。督导工作结束后,要对所督导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和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报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基层党委(总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制,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一)精心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要立足学校实际,着眼长远发展,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四有”要求,制定可操作、可检查的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二)突出重点抓好整改。对照整改方案,围绕反对“四风”,集中时间和精力,突出以下重点:一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深入基层等问题;二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精力投入,工作态度,全局观念,工作效率等问题;三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问题;四是教职工关注的其他方面的重要问题。要通过集中整改,使上述问题切实得到解决,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有明显改进。对活动中发现的师生员工意见集中、问题突出的个别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必要的整顿和处理。
(三)实行开门整改。坚持敞开大门,将整改工作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制定整改方案,出台有关制度都要请群众参与,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经过群众充分讨论。通过一定方式将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看清楚,给党员干部以压力。坚持群众标准,通过民主评议、随机抽查等方式,建立健全对群众反映意见进行核查、处理、反馈的制度机制,让群众评判整改效果。
(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宣传和交流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面上工作。注重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集中报道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健康良好氛围。
在总结全校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学校将适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由校党委书记主持并讲话;省委督导组组长讲话,对学校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评价并提要求。总结大会参会人员范围与动员大会范围一致。
总结大会结束时,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
各基层党委(总支)在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完成后,要进行总结。各基层党委(总支)总结大会具体时间由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与各基层党委(总支)商定。各基层党委(总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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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部代章)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